關于規範教學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範教學秩序,保障各項教學工作的有序開展,經本學期第二次教學工作例會讨論,現對教學相關工作做如下要求。
1、各學院認真執行“三個專項行動”的要求,嚴格執行教學作息時間表。任課教師要按時上下課,如出現教學異常,嚴格按照《哈爾濱華德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執行。
2、各學院嚴格調、停課審批管理,任課教師調、停需由各學院主管院長審核批準後方可調、停課。
3、為減少對課程表的沖擊,公共基礎課和專業基礎的任課教師因故無法正常上課的,原則上不辦理調、停課,需有相關教師代課,辦理代課相關手續。有條件的學院專業課也可實行代課形式。
4、考查類課程要采取靈活多樣的考核方法,加強平時考核的力度,任課教師做好記載。考查類課程學校将不統一安排考試場地和監考教師,如确需試卷進行考核,試卷由教務處負責印刷,任課教師随堂監考。
5、教務處安排人員周六值班,負責周六課程的相關工作。周六有課的學院請安排人員值班,與教學處人員共同管理好周六課程的正常進行。
6、2009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提交到教務處的截止時間為4月20日,請各學院組織好畢業設計(論文)成績的評定工作,按時提交成績。
教務處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