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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與汽車工程學院學生技能競賽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作者:李濱   時間:2018-05-20   點擊數:

為深入貫徹學校“側重個性培養、全員成才教育”的育人理念,持續推進“三個尖子”人才培養,加強學生職業技能培養,鼓勵師生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技能競賽,有效傳承“誠毅求真 笃學強技”的華德文化,全面彰顯學校應用型創新人才培養工作特色,特制定機電與汽車工程學院學生技能競賽管理實施細則,具體細則如下:

一、實施目的

1.通過競賽形式提高學生對專業課程的認識,提高學生自主接解決問題和分析問題的能力,促進學生學習。

2.通過“教賽結合”,以賽促教,從而提高教師的業務能力,提高教學水平;

3. 以競賽帶動教學,通過實際競賽成績分析學生能力與知識結構,調整教學内容、豐富教學模式、發展教學理念

二、實施辦法

1. 學院成立競賽領導機構,依托專業成立項目組,組成導師隊伍。

2. 以專業為引導,推動競賽項目與專業的有機融合;

3. 制定激勵機制,促進“教賽結合”項目的推進。

三、機電與汽車工程學院技能競賽組織機構

1.技能競賽領導小組

組  長:李長威

組  員:吳柏宇付洪濤甯士君 吳犇 孫立峰 郝亮 李玉龍吳豔秀周航朱斌海畢經毅于連志 

顧  問:于建國

2.技能競賽管理辦公室

主  任:甯士君

成  員:教學秘書、行政秘書、各年級輔導員

3.技能競賽導師團

吳犇 孫立峰 郝亮 李玉龍吳豔秀周航朱斌海畢經毅 李慧 于連志吳憲華張建軍等相關教師

四、工作組工作職責

1.技能競賽領導小組

(1)根據學校文件要求,制定學院技能競賽管理辦法;

(2)為開展技能競賽,籌集資金提供保障;

3)負責對競賽指導教師進行考核和評比;

2.技能競賽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技能競賽的組織實施,負責調動學生參與科技創新活動的積極性,做好科技創新活動的宣傳、組織與發動、形成濃厚的科技創新氛圍。

2)負責技能競賽的統計、經費申報和管理、技能競賽證書制作等賽事相關工作。

3)按照學院技能競賽領導小組要求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和存檔工作。

3.技能競賽導師團工作職責

1)負責校級技能競賽賽事名稱的命名、組織技能競賽命題和審核工作。

2)負責技能競賽項目的評定、審核和指導,對學院科技創新活動的重要政策和措施提出意見和建議。

3)負責落實技能競賽所需場地、儀器設備等物質條件。

4)負責技能競賽參賽選手的選拔、培訓和技術指導等工作。

五、競賽的組織與管理:

1.學院成立技能競賽管理委員會,負責我院學生各類競賽活動的整體規劃和宏觀領導,同時從以賽促教,比賽促學的目的出發,根據我院專業和學科群的情況建立項目組,通過項目組從教賽結合的角度出發,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提高學生的創新能力

2.項目組負責人,對項目的管理工作,以及項目組内指導教師的管理工作,提高指導教師和學生參加各級各類技能競賽活動的積極性。

3.各專業要認真做好專業課程與競賽組的銜接工作,通過各類設計以及綜合實訓成果評選等模式提高學生的積極性,同時選擇優秀學生進入高層次的競賽。

4.學院内課程設計或者綜合實訓成果展示比賽,由各項目組自行組織,但需要提前向學院項目組進行申請備案,同時上交比賽具體安排、比賽流程、經費預算,賽後要上交比賽總結。

5.學生參加學院外技能競賽按專業技能劃分。由項目組根據相關大賽的文件精神向學院提出申請,填寫《學生技能競賽申請表》等材料提交到學院學生競賽管理委員會,經過對競賽的組織、計劃、經費預算等進行審核,由院領導審批後組織院級别的競賽。

6.項目組成員,要具有高度責任心、較高業務水平和技能,熟悉管理技能競賽的相關事宜。

7.競賽結束事宜。項目組負責人将競賽獲獎結果連同獲獎證書複印件一起報學院技能競賽管理委員會存檔。同時報學校技能競賽領導小組。

六、技能競賽的實施

1.校級技能競賽的實施

1)校級技能競賽由項目組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負責提出競賽的名稱(可由贊助商冠名),确定競賽的形式、競賽内容、競賽規則、競賽評獎等競賽要求,報學院技能競賽領導小組批準,通過後報校技能競賽管理辦公室審批,學校通過後組織進行。

2)技能競賽管理辦公室根據項目組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提出的競賽相關要求,做好技能競賽的宣傳、報名和組織等工作。

3)競賽前項目組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組織做好競賽規則說明、競賽的培訓等工作。

2.省級、國家級和國際級技能競賽的實施

1)校級以上的技能競賽由項目組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參賽選手的選拔、培訓和參賽工作。

2)校級以上的技能競賽參賽選手報學院技能競賽領導小組審核後上報學校,經學校批準後參賽。

七、技能競賽經費管理

1.學院級别的競賽的組織方案及有關費用開支計劃由項目組申報,學院學生競賽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由院長批準後報銷。

2.學校以上級别的競賽的組織方案及有關費用開支計劃由項目組申報,學校學生競賽指導委員會審核同意,由校領導批準後報銷。

3.由于技能競賽種類繁多,為保證競賽的嚴肅性,保障各種競賽順利進行,各項目組必須嚴格執行競賽管理辦法,對需要支付的費用提供支付依據,賽後憑發票等票據報銷。

八、激勵政策:

1.指導教師激勵政策

(1)省級以上競賽獎勵有學校根據《關于成立哈爾濱華德學院技能競賽指導委員的通知》院字【2011】18号文件執行。

(2)指導工作業績突出的指導教師将作為指導教師評優、個人業績評優、外出培訓進修的重要參考依據。

(3)學院将根據指導教師的比賽層次和貢獻,通過院技能競賽管理領導小組評定給予相應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2.學生激勵政策

(1)技能競賽獲獎學生,應在獎學金評定、綜合測評中予以加分,在學校評獎評優中作為重要的參考指标。

(2)競賽中獲得國家級獎項,經學院技能競賽指導委員會核實,符合課程置換的,可以申請免修相關課程。

(3)對于學生通過競賽獲得國家專利,學院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3. 項目組的激勵措施

(1)各項目組組織的各類競賽項目,按照學院年度績效考核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計分。

(2)根據項目組組織競賽的次數,參加人數,獲獎人數進行評比,學院每年不少于3000元人民币作為項目組發展基金

 

九、技能競賽、獲得專利和發表論文課程調整實施辦法

1.學生符合下列條目的可以申請調整相關課程

1)學生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市級以上相關專業方面的競賽,經學院技能競賽領導小組認定,可以用所獲得的競賽成績申請免修相關的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含實驗實訓課),或者置換考核沒有及格的相關必修課或考查課,或申請替代任意選修課。

2)學生的科技成果(産品、設計、工藝技術、方案等)被社會單位采納、應用,産生了一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可以申請免修相關的專業課,或者置換考核沒有及格的相關必修課或考查課,或申請替代任意選修課。

3)學生參加設計類、論文類、作品類大賽,或創新工程等活動的成果符合并達到畢業設計(論文)規範和要求的,可以直接或經過修改完善作為畢業設計(論文)。

2.申請與審批程序

每學期初申請受理和審批,辦理程序如下:

辦理申請免修或置換考核不及格課程的程序

1)學生填寫“免修課程、置換課程、替代任意選修課學分申請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指導教師簽署意見;

3)系主任簽署意見;

4)學院主管教學院長簽署意見;

5)教務處審核。

3.辦理替代學校任意選修課的程序

1)學生填寫“免修課程、置換課程、替代任意選修課學分申請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學院教學秘書簽署意見;

3)學院主管教學院長簽署意見;

4)教務處審核。

4.對于經過學院同意、教務處批準,成績達到合格以上的學生,由負責考核的單位直接把名單報教務處統一辦理免修手續,并公告通知學生。

5.有關說明

1)學生成果的認定,必須由學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寫明成果的名稱,并附相關的獎狀、證書、立項和結題書、文件、證明等(原件核實、複印件備案)。凡沒有獎狀、證書的,必須有相關單位的證明,必要時機電與汽車工程學院技能競賽領導小組會派人調查核實。

2)學生取得的每項成果(包括證書、作品、競賽成績等),在規定的科目内,隻能選擇免修相關課程或置換一門不及格課程的成績,或者替代任意選修課,不能重複申請。

3)以同一作品參加不同級别的競賽,以獲得的最高級别獎項認定成果,不能重複計算。獲得的專業競賽成績如果已用于免修或置換課程,或替代任意選修課程,則不能再用于其他方面的學業審核用途。

4)學生申請免修的課程成績按85分或良好記載,對于特别優秀的成果,經過機電與汽車工程學院技能競賽領導小組認定,可以按95分或優秀記載。置換不及格課程的成績按60分或及格記載。

5)所有學生申請的成績統一由機電與汽車工程學院技能競賽領導小組負責最終的審核、進行記載處理與備案。

十、技能競賽工作相關要求

1.各專業每年應至少舉辦一次校級(際)技能競賽,競賽題目與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緊密結合,促進“教賽結合,以賽促學,以賽促教”的目的。

2.校級競賽可由一個專業或相關專業聯合舉辦,競賽題目要覆蓋相關專業,每學期第2周上報校級技能競賽實施方案,經院技能競賽領導小組批準後實施。

3.校級技能競賽由于競賽需求原因可适當收取參賽報名費,報名費金額經學院技能競賽領導小組審核後報學校批準。

十一、制度保障

1.各系、各專業技能競賽組織工作将作為對各系、各專業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2.教師指導技能競賽情況将作為教師評優、個人業績評優、外出培訓進修的重要參考依據。

3.各自然班學生參加技能競賽的情況将作為輔導員、責任班導師評優、個人業績評優、外出培訓進修的重要參考依據。

4.學生參加技能競賽在綜合測評予以加分,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5.學生參加技能競賽情況作為學生入黨、評優、國家獎學金、備選升國旗手考慮因素。

凡由項目組或學院組織制作的參賽作品,其産權歸學院所有,作品由學生所在項目組妥善保管。

本辦法由機電與汽車工程學院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如與本辦法不一緻處,以本辦法為準。

附件1:學生技能競賽申請表

附件2學生競賽項目組名稱及負責人

附件3:機電學院第二課堂内容及對應學分

附件4:關于學生技能競賽獎勵經費的管理辦法(試行)

 

 

 

 

機電與汽車工程學院

技能競賽管理委員會

二O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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